日前,沈陽市出臺了對全市既有住宅小區電力公共配套設施改造的相關工作方案。全市將進一步優化供電系統建設布局,不斷提高電力設施安全保障水平及供應能力,到2021年底,基本解決全市既有住宅小區存在的電力棄管、臨時電代正式電等問題。
電力棄管小區主要是指應由開發、建設單位或委托物業公司負責維護的各企事業單位集資建房和社會商品住宅,因企業經營困難等原因造成無人維護而放棄電力設施管理的小區。棄管小區的電力改造工作,主要將結合沈陽市的老舊小區改造計劃,組織各級供電公司作為業主單位進行建設。改造后由供電公司負責接收。
目前,全市共有電力棄管小區365個,今年計劃改造100個,2020年改造135個,2021年改造130個。電力公共配套的改造工作,主要針對和平、沈河、皇姑、大東、于洪(以下統稱“原非土地獨立操作區”)和鐵西、渾南、沈北新區、蘇家屯、遼中(以下統稱“原土地獨立操作區”)的商品住房、商住兩用房、經濟適用住房、公租房、廉租住房、安置房等既有住宅小區(不包括居民自建房)。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參照執行。
配套改造從公用供電設施10千伏接入點變電站、開關站、配電室、環網柜、電纜分接箱、架空線路等及公共配電變壓器臺以下至住宅電表(含電表)的電力設施。臨時電代正式電小區,主要指未辦理正式用電而使用施工臨時用電供電的小區。全市共有臨時電代正式電小區76個,計劃在2019至2021年逐年辦理銷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