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6日,甘肅能源監管辦向蘭州新區職教園區配售電公司頒發甘肅省首張《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甘肅省增量配電業務改革邁出實質性一步。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印發以后,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制定了《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業務,并于2016年將蘭州新區職教園區增量配電試點項目納入全國首批試點之一。
甘肅能源監管辦高度重視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立足監管職能,持續推進甘肅省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工作和試點項目單位供電業務許可工作,通過政策解讀、實地調研、監管約談等方式加快項目進度,并簡化優化許可條件,加快推進許可工作。同時,甘肅能源監管辦在許可審查環節開辟綠色通道,提高審查效率,認真指導企業申請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確保陽光許可、優質服務。
在頒發許可證書工作座談會上,甘肅能源監管辦監管專員、黨組書記仇毓宏講話指出:一是要繼續提高認識,深刻領會增量配電改革的意義,持續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二是蘭州新區職教園區配售電公司持證后要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認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依法運營,降低成本,做好基礎服務;提升服務質量,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及用戶的合法權益。三是增量配電業務是新的領域,要講政治,講大局,繼續加強學習研究,特別是各參股方要加強合作,共同做好公司運營發展,爭取成為示范項目,對甘肅省其他試點項目起到引領帶頭作用。
甘肅能源監管辦、蘭州新區職教園區配售電公司、蘭州新區經濟發展局、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相關負責同志參加了頒證儀式。(資質處:楊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