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19年全省電力行業防汛工作,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切實做好2019 年電力行業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安全〔2019〕26 號)工作部署,山東能源監管辦采取四項舉措,切實加強防汛工作。
一是嚴抓責任落實,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防總、國務院安委會和國家能源局安全生產和防汛抗旱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將防汛擺在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位置,強化責任擔當,健全責任體系,將任務細化到防汛工作的各個環節、各個層級、各個崗位,環環相扣,筑牢安全防線。
二是強化風險預控和隱患排查。立即組織各電力企業開展防汛自查,強化對重要部位、重要場所、重要電力設施的檢查。重點排查發電和電網設備的防汛薄弱環節,輸電線路、管渠、低洼地帶存在的洪澇風險,應急電源和線路保護措施等情況;在建工程防災避險及防汛措施,工程項目生產生活區和周邊環境的地質災害隱患,抽水蓄能電站在建工程圍堰和導流設施、渣場等的防洪安全性等情況。
三是加強應急響應。強化應急值守和信息溝通,加強汛期應急值班工作,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到崗帶班和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制定并落實應急防范措施和防災避險方案,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強化汛期災情的監剝預報和會商研判,保持信息暢通,提高獲取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是及時總結,全面提升防汛能力。認真總結本年度防汛工作的經驗和存在問題,特別是對協同工作機制、災情預警信息共享、防災應對、應急處置等方面工作進行全面梳理總結,對存在的問題要制定整改計劃,確保防汛整改各項工作有人監督、有人管理、有人落實,切斷事故發生的鏈條,從源頭遏制事故的發生,全面提升防汛減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