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配電網配電價格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
黔發改價格〔2019〕596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貴安新區經濟發展局,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各增量配電網企業:
為縱深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完善輸配電價體系,加強配電價格監管,促進配電業務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深化價格機制和電力體制改革精神,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和<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7﹞2269號)規定,結合貴州省實際,現將貴州省配電價格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文所稱配電網是指地方政府或其他主體建設運營的地方電網,以及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經體﹝2016﹞2120)規定投資、運營的增量配電網。
二、參與電力市場的配電網區域內電力用戶的用電價格,由市場交易電價、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含線損,下同)、配電網配電價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用戶承擔的配電網配電價格與省級電網輸配電價之和,不得高于其直接接入省級電網相同電壓等級對應的輸配電價。其他未參與電力市場的電力用戶,嚴格執行貴州省電網銷售電價表規定的電價水平。
三、貴州省配電網配電價格實行最高限價管理。各電壓等級配電價格最高限價為用戶接入配電網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扣減配電網接入省級電網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輸配電價。配電網企業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盡可能低的價格為用戶提供優質配電服務。
各電壓等級配電價格具體水平在當地發改部門的指導下,由配電網企業在最高限價范圍內制定。配電網制定和調整的配電價格均應由配電網企業及時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后執行。
除正常執行經備案后的配電價格外,鼓勵配電網企業探索結合負荷率等因素制定配電價格套餐,由電力用戶選擇執行,但其水平不得超過備案的該類用戶所在電壓等級的配電價格。
四、配電價格監管周期與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監管周期相銜接,每個周期原則上為三年。
五、配電網與省級電網具有平等的市場主體地位。省級電網應向增量配電網無歧視開放,配電網應向售電公司無歧視開放。配電網企業應按相同的原則和標準承擔政策性交叉補貼。
六、配電網企業按照接入省級電網的電壓等級,按兩部制輸配電價支付輸配電費。為方便電費結算,支持配電網發展,配電網支付給省級電網的電度電價按配電網接入省級電網電壓等級對應的輸配電度電價執行,基本電費統一折算為每千瓦時3.2分錢。
七、配電網接入省級電網應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盡可能接入現有省級電網公用變電站。省級電網確屬必要專門為配電網建設變電站的,除輸配電費外,配電網還應承擔相應的接入費用。接入費用由省級電網和配電網企業根據實際投資、電量等情況協商確定,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后執行。
八、原則上配電網所有配電電量均應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配電區域內執行銷售目錄電價的電力用戶電量由配電網自行或委托售電公司代理交易)。配電網確有必要直接向省級電網購電的,對應電量在繳納輸配電費的基礎上,購電電價分兩部分組成,其中居民、農業等保底服務電量購電電價按省級電網上一年度平均購電價格執行,其他電量購電電價按同期貴州省燃煤機組環保標桿電價執行。
九、配電網區域內列入試點范圍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或地方電網區域內既有的小水電發電項目與電力用戶開展就近交易時,用戶支付所使用電壓等級的配電價格,不承擔上一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
配電網區域內的電力用戶(含自發自用電量)應承擔國家規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社會責任,由配電網企業按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和程序收繳。
十、配電網企業應設立獨立企業法人,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將配電網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離,收入成本獨立核算。配售一體化經營的配電網企業的配電業務、市場化售電業務應逐步實現獨立核算,并明確時間表。各地發改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和要求,對配電網企業的投資、收入、成本、價格等情況進行嚴格監管,建立健全科學規范透明的配電價格監管制度。
十一、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執行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向貴州省發展改革委報告。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