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發展改革委發文要求,自9月1日起調整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其中,天然氣調峰發電機組執行兩部制電價,容量電價調整為每千瓦每月37.01元,電量電價調整為每千瓦時0.4802元。天然氣調峰9E系列發電機組,全年發電利用小時300小時以內的電量電價,在上述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增加0.15元。
天然氣熱電聯產發電機組執行兩部制電價,容量電價調整為每千瓦每月36.50元;電量電價按照階梯式價格執行:全年發電利用小時2500(含)以內的電量電價為每千瓦時0.5044元,全年發電利用小時2500(不含)~5000(含)小時以內的電量電價為每千瓦時0.4240元,全年發電利用小時5000小時(不含)以上的電量電價執行本市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天然氣分布式發電機組執行單一制電價,價格調整為每千瓦時0.78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