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匯消息:近日,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公布鄭州市新能源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參考標準的通知》。通知規定了鄭州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服務收費統一參考標準。
其中,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按照充電的計量單位數(千瓦時)收取。社會車輛充換電服務基準參考標準為:0.65元/千瓦時。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在此參考標準基礎上上浮10%,下浮幅度不限。
此外通知還表示,2020年前各經營企業可參考本通知充換電服務費標準執行。2020年后,待換電設施服務市場具備一定競爭力,充換電服務費標準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