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七批)的通知》,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其中,光伏發電項目容量21.8GW,占全部并網發電項目的約33%,主要集中在內蒙古、河北、山東等地區;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容量約為3.2GW。
據了解,在2017年3月13日,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就聯合發布財辦建〔2017〕17號關于組織申報第七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目錄的通知,要求申報2016年3月底前并網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經過了一年多的審核,光伏人期盼的第七批光伏補貼終于要發放了。
林洋能源作為國內最大的東部分布式電站運營企業之一,截至目前旗下光伏電站總裝機容量已近1.5GW,此次公司入選第七批補貼目錄的300MW光伏項目將一次性回籠補貼資金超4億,改善了公司的應收賬款情況,同時為公司未來業務的開展增加了新的資金動力。
近年來,新能源板塊是林洋能源業務增長最快的一個領域。2017年公司光伏電費收入實現10.98億,電費收入同比增長123.73%。光伏電站除自投資、運營模式外,林洋能源也一直在通過多種業務模式的開展而擴充公司清潔能源的業務體量,從而真正實現對清潔能源的運營和服務能力。
6月12日,林洋能源與泗洪中廣核就泗洪縣天崗湖鄉天崗湖區域領跑者200MW項目簽訂《EPC總承包合同》。合同的履行將為林洋能源帶來11.09億元的收入,占公司2017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30.90%,合同的履行能夠進一步拓展林洋能源EPC項目的開發建設,為其后續EPC項目的合作與開拓提供更多經驗。
在光伏電站業務上,林洋能源一直致力于開展多種商業模式,這也促使公司在運營端不斷積累經驗和數據,在運維端以搭建的智慧光伏云平臺,增加第三方光伏電站運營商的價值而積累更多技術和數據,從而開拓更多的服務。同時,通過不斷探索新模式,打造光伏分散式、互聯式、智能交互式和分享式的創新體系,向著“成為全球分布式能源、能效管理領域最大的互聯運營和服務商”的目標不斷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