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網報訊 為便捷高效地落實海南省政府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要求,海南電網公司全力推行銀行保函替代現金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辦法,順利完成開具20張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履約保函的工作,金額共計3188.21萬元。
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及配套性文件的通知》(瓊府辦〔2016〕238號),凡在海南省行政區域內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的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必須在工程開工前分別按工程中標價的2.5%向工程項目屬地商業銀行繳納現金或辦理保函。
為確保此項工作的落實落地,海南電網公司多次與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省人社廳)和中國銀行多次溝通協調,創新提出由海南電網公司統一協調銀行,分別出具20張保函覆蓋全省的建議并得到海南省人社廳大力支持和肯定。通過20張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履約保函的順利開具,有效避免了該公司賬戶劇增,資金積壓的情況,同時提高了農民工工資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