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出困境,擺脫金融危機帶來的負面影響,中國可再生能源的企業應如何應對所面臨的發展危機,帶著這樣的問題,我們采訪了國務院參事、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
《中國企業報》:隨著傳統能源的大量消耗和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否可以完全取代傳統能源?可再生能源在中國未來的發展前景如何?
石定寰:應該說各國在很早就已經開始使用了再生能源。但是大規模的使用應該是在1973年,也就是第一次石油危機的時候。當時,很多國家把目光投向了可再生能源領域,包括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并且制訂了發展規劃。1981年聯合國在肯尼亞的內羅畢第一次召開了世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會,它呼吁人們從長遠的發展角度來重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希望新能源可以在未來替代傳統的化石能源。中國政府也派代表團出席了會議。這次會議引起了各國對再生能源的重視。
中國新能源開始起步的標志是熱水器的出現,包括農村的沼氣,還有小水電站及生物質能里的鋅鈦磷等。那時,我們的新能源還沒有商品化,更主要的是為農村服務,進不了大的能源系統。而我們的能源系統主要是以煤、石油、天然氣大的水電等為主,這些都屬于大的能源領域體系。我們在當時提了一個口號,“遠有前景,近有實效”,只有這樣才能發展,并總結了4句話,“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效益”。這4句話成為推動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針,也就是根據每個地方的資源特點來開發并合理利用。
世界太陽能的發展隨著石油危機的緩解,逐漸又陷入了低潮。1992年世界聯合國召開了環境發展大會,提出了氣候變化的問題及可持續發展的概念。也就是從那個時候起,全球開始重視新能源的可持續性發展。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期,聯合國就提出全面可協調發展的概念來發展新能源,我們也把它當作了我國未來發展的主要目標。那時候,中國就開始著手制訂中國21世紀可持續性發展議程,這是國家科技部、發改委等幾個部門聯合制定的。在這個議程里面,能源的解決方向就是發展可再生能源,也就是再生能源的發展建立在可持續性發展的需求上,不僅僅是建立在解決能源不足、能源過渡的問題,更多的是從長遠上來發展可再生能源。
眾所周知,二氧化碳對全球的氣候變化造成了很大的影響,隨著對二氧化碳的了解和認識,人們逐漸意識到,氣候的變化雖然是自然的變化,但更有人為的背景和破壞,所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發展低產經濟也就是從上世紀90年代后期開始列為能源行業發展的重點。很多西方國家都根據自己國家的實際情況制訂了減排的任務和指標,而為了實現減排的要求,這些國家就必須要用新能源來替代傳統能源,因為只有再生能源是沒有二氧化碳排放的,所以,各個國家把新能源的發展更多建立在減排二氧化碳的目標上,以此來解決氣候變化的問題。例如德國就制訂了非常嚴格的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很多國家都是如此,它大大刺激了可再生能源的大發展。
2009年,即將在哥本哈根舉行的國際新能源發展大會上,將制定出2012年以后減排的大目標,那么,中國就要面臨更大的壓力。目前,我們國家屬于排放大國,在國際上,減排已經成了我國一個很大的政治壓力。從上世紀80年代初到現在,中國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發展應該是比較緩慢的,沒有相應的政策支持,進入到新世紀,我們才發現能源問題越來越突出、越來越嚴重,必須要把再生能源作為能源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制定新時期的能源戰略來解決新能源的來源問題。
很多行業人士認為,到本世紀中期,傳統的化石能源將消耗得差不多了,這個說法并不很統一,但石油能源也許將所剩無幾了,煤炭資源可能會滯后一段時間。隨著人類生活水平的提高,發展中國家的進一步發展,發展所需的能源也將隨之增長。化石能源到2050年前后,基本達到消耗的高峰,在這以后,傳統的化石能源就該走下坡路了,那么靠什么來彌補即將消耗盡的化石能源?從長遠發展的角度,各國都看好了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光能、風能等,這些資源應該是巨大的,取之不竭的,關鍵是如何把它高效率地用好。
2005年,胡錦濤總書記做了一個重要批示,要發改委、科技部及相關部門研制出新能源代替傳統能源的發展方向,這個計劃已于2006年年底通過,主要提出了三個替代方向:用新能源代替傳統能源;用優勢能源代替稀缺能源;用可再生能源代替化石能源。進一步明確了中國的再生能源是替代化石能源的戰略方向。另外,在戰略計劃中,提出了以煤為主的多元化進程,加快發展和擴大核電事業、可再生能源領域,并且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規劃目標和具體措施。2006年通過的《再生能源法》,是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標志性重要事件。它從法律上奠定了再生能源在中國的利用開發、在經濟促進發展中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并且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所以說,《再生能源法》的制定,對我們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起了極大的促進作用。
《中國企業報》:我國已經制定出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的發展目標,并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我們發展的目標核心是什么?將通過什么樣的方式進行實施?目前解決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的當務之急是什么?
石定寰:我們目標的核心是不斷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我們總能源消費當中的比重,占得比重越大,對節能減排、對氣候變化等方面做的貢獻就越大。可再生能源是由多種能源組成的,包括水能、風能、生物質能、太陽能、地熱、海洋能等,但在我們生活中占用的最多的還是水能、電能。我們國家制定的發展目標中,把以上所說的包括大的水電站都作為可再生能源,并制定了到2020年能源消費的具體目標,也就是在總的能源消費中,可再生能源至少要占15%的比例。
實現這個目標的難度比較大,要想實現這個目標,首先我們要加大技術力度,實現科技進步科技創新,找到一種高效率、低成本運作的方式,開發出先進的設備系統。應該說科技創新是大規模開發新能源的基礎,沒有科技創新,就不可能使新能源大規模的應用;再有就是制定相關的扶持政策。在新能源的開發初期,成本是比較高的,它高于我們常規能源的成本。常規能源目前只計算原材料、設備的成本,沒有把對環境的影響及消除影響的成本計算進去,而再生能源是清潔的,沒有對環境的破壞、沒有碳排放,它產生的能源是清潔的、綠色的,常規能源產生的則是黑色的、污染的。兩種不同的能源卻按同質的方式來計算,顯然是不合理的。
目前,我們的經濟理論顯然還沒有找到一套可行的“綠色經濟學”來科學地計算再生能源的成本,所以,再生能源的造價就比常規能源高出許多,這是極不科學的,同時也是阻礙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根本問題。我認為目前的當務之急是建立新的學科理論,在這個理論基礎上,創建新的核算辦法,否則,可再生能源是無法發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