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抗震救災期間的施工和人身安全,防止發生次生事故,防止發生重大疫情,國家電網華中抗震救災指揮部制定了關于加強電網抗震救災安全工作的十項規定。
一是加強電網抗震救災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各級安全責任;
二是積極與當地地震部門聯系,及時掌握震情預測預報;
三是搶修作業切忌靠近危險建筑物;
四是搶修作業各單位要與運行單位密切配合,嚴格執行有關規程規定,防止發生人身傷害和人員責任事故;
五是實施搶修登高作業前,必須全面檢查設備的完好情況,防止在作業中發生坍塌傷人;
六是實施線路搶修作業,要嚴格履行驗電掛接地線等技術措施以及個人保安措施;
七是加強車輛維護保養和交通安全工作;
八是高度重視搶修作業人員的精神狀態和身心健康;
九是加強疫情監測和控制工作;
十是要嚴格執行信息報告制度,及時報告電網抗震搶險中的安全、疫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