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新農村電氣化建設目標是新建電氣化鄉(鎮)2個,新建電氣化村15個。為保證全省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甘肅公司要求各市州供電公司、縣供電公司在省公司新農村電氣化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相應“新農村電氣化建設領導小組”,加強新農村電氣化建設組織領導。有條件的市、縣要成立由各級政府參與、主導的“新農村電氣化建設領導小組”,強化組織保證,完善工作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由政府主導、企業實施、社會參與的新農村電氣化工作長效機制。要求各供電企業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現狀,兼顧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農村發展前景,科學制定本地區新農村電氣化建設規劃,穩步推進本地新農村電氣化建設。
根據甘肅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實際,甘肅公司還提出切實可行的標準及要求:要因地制宜地確定電網建設改造工程類別,合理確定工程建設標準,堅決防止“推倒重來”和追求高標準的盲目現象。突出抓好鄉村配電網改造,重點解決供電能力不足、電網“卡脖子”、供電質量低、安全性差、電能損耗大等問題。積極引用《新農村電氣化村典型供電模式(試行)》和工程“典型設計”。推廣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和新工藝,不斷提高電網裝備水平和安全經濟水平。按照《新農村電氣化標準體系》,結合當地經濟發展狀況,不斷提高農網安全穩定運行水平,積極構建“戶戶通電、供電可靠、安全經濟、供電和諧”的新農村電氣化格局,不斷提高農村電氣化整體水平,充分滿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求。
甘肅公司把新農村電氣化建設作為農電工作的重點,要求各單位在工作推進中要善于提煉和總結新農村電氣化建設成果,進一步展示和塑造公司推進電氣化、服務新農村、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國企形象,不斷增進各級政府和廣大客戶對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工作的了解、關心和支持,為公司和農電事業創造和諧良好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