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此次發布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范圍為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價高于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電力系統運行維護費用、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網費用,以及納入補貼范圍的秸稈直燃發電虧損項目。納入補貼范圍的發電項目為148個,裝機容量569.72萬千瓦,上網電量77.21億千瓦時,補貼金額19.54億元(含稅)。
《通知》要求電價附加有結余的省級電網企業,須在文件下發10個工作日內結清電費。電價附加存在資金缺口的12個地區的電網企業,要在配額交易完成10個工作日內結清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