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1】
竊電記錄如何影響信用?
昨天,市電力公司與上海資信有限公司就推進征信系統建設簽訂合作框架協議。協議規定,即日起,上海資信有限公司將采集上海市電力公司準確、真實、客觀的用戶竊電信息并及時、準確地錄入上海市個人和企業信用聯合征信系統數據庫。
有竊電、惡意欠費等不良信用信息的企業或個人,將在信用評級、房貸、車貸、旅游、出國、就職等活動中受到質疑,從而產生負面影響。
據介紹,自2000年6月28日運行至今,上海市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系統已擁有超過1059萬人的信用信息。而此次新添的竊電記錄又將如何操作呢?舉個例子,如某人或某企業被查出有竊電行為,他的信用報告中會描述為“某年某月某日,經檢查發現此人有竊電行為”,竊電狀態或是“曾竊電并結清”或是“曾竊電未結清”,而不會記載“此人竊電,記錄不良”等字樣。
報告只顯示客觀信息,而所謂的負面影響往往是查詢者的主觀評價。如果竊電信息被相關部門確認為“不良”,那么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貸時,無法正常獲批和享受優惠利率。而在尋找工作或出國留學時,可能被拒之門外。有時,考公務員、提干等也需要提供個人信用記錄,如被認定“不良”可能影響前途。
【疑問2】
租客竊電房東如何規避責任?
“我又沒偷電,為啥要罰我!”看著供電部門開出的《違章用電現場檢查單》,家住長陽路的陳興杰先生著了急。半年前,老陳把自己的房子租給了他人。租約到期,房客拔腳“開路”。不多久,供電部門檢查人員在老陳家發現了“貓膩”:一線一地,竊電?!白锟準住边B影都摸不著,剩下的爛攤子老陳只能自己收拾。
有人租房租出了麻煩,有人接盤也接出了“禍”。數月前,朱老板在滬太路上盤下了一間旅館,打算辦家飯店。可鋪子還沒開張,一張罰單卻送到眼前,經查店里從架空線上私接電線。朱老板急忙找到賣給他房子的旅館老板,但對方賴個精光。讓朱老板無奈的是,按新的個人征信系統管理辦法,如果他的竊電記錄被銀行、工商或稅務部門確認為“不良”,可能會無法享受到一系列國家推出的優惠政策。
電力公司提醒,供電部門查處竊電,其主體對象是電表,而與電表相對應的往往是房產證上的業主。因此業主在將房產租給他人時,必須在租約中寫明“發生竊電行為應由租戶負責”,同時在租期結束時,請供電部門檢查計量裝置和線路。而在房產交易時,須及時辦理電表過戶手續,并請有關部門檢查。
【疑問3】
“不良”記錄是無期限的嗎?
有了“不良”記錄的人或企業,在社會上將舉步維艱。“名節”事大,電力部門查竊電時應如何保證準確性和真實性?
電力部門表示,竊電記錄的保存期從結清違約使用電費之日開始計算,保留一定期限:一般的負面信息保留2年,特別嚴重和明顯惡意的將保留7年甚至終身。超過保留期限,負面信息就將在個人信用報告中被刪除。
至于一些在房屋租賃和房產交易中吃了冤枉官司,“代人受過”的“竊電戶”,供電部門表示,如果是由供電部門檢查人員查清情況的,將根據詳細的證據和筆錄,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改信息;如果是通過訴訟確定責任方的,用戶可憑判決書到電力公司備案,并清除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