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1日,環境保護部對兩大電力巨頭――華能集團和華電集團,開出了歷史上最嚴厲的環評罰單,暫停審批兩家企業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項目之外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部指出,云南華電魯地拉水電有限公司、華能龍開口水電有限公司未經環評審批,擅自在金沙江中游建設華電魯地拉水電站和華能龍開口水電站,并已開始截流,嚴重違反了國家環境管理有關法規。(《CCTV-經濟半小時》6月17日)
???? 我國水能資源豐富,能用于發電的將近5.4億千瓦,居世界第一位。水電是可再生資源,被譽為綠色電力——無污染,不需消耗能源,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加大水電開發逐步降低火電規模,是國家電力能源統籌發展的大趨勢。從這個角度看,金沙江水電開發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可以發展地方經濟、改善民生狀況;還可以“云電外送”,緩解華東、華中、廣東和補充四川、云南的電量不足……
????? 但凡事有利就有弊。首當其沖的就是環境和生態問題——興建水利工程,截流筑壩,會讓活水變死水,加劇環境污染。弄不好,還會導致整個金沙江沿岸流域的生態系統遭遇不可恢復的戕害。除此之外,還有受益如何“分享”、“開發性保護”責任如何分擔等問題——中上游都在建水電站,那么,下游地區怎么辦?由此所造成的生態破壞又由誰來埋單呢?只建設不保護,一味進行資源開發,很多河流資源遭遇毀滅性破環。
???? 與之相比,倒是地方政府在政績和稅收上,相關開發企業在經濟利潤上賺了個不亦樂乎——在那一面面“推進水電開發”的宣傳牌后面掩蓋的其實就是巨大的利益。水電建設期間,開發商會向地方政府繳納巨量的稅收,大大增加當地的財政收入,一部分人會搭車致富,而公共利益以及生態保護往往并不是水電開發的贏家。正像有專家所言,從某種意義上講,水電工程效益的獲得是犧牲工程建設區和水庫淹沒區廣大群眾的現實利益換來的。
???? 江河水電開發要慎重。因為,水電開發并不是改善民生和發展經濟的唯一路徑。而且,在生態脆弱及生態具有特殊價值的地區,尤其不能走片面的資源開發道路。如果開發不可避免,也要將之視為資源配置而不是利益蛋糕——要全面統籌規劃,不能進行掠奪性資源開發,要在資源利用和生態保護、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政府利益與民生利益、商業利益與公共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之間找到一個有序的平衡點,實現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