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了3年風電大基地建設之后,中國的風電政策正在向分散式接入傾斜。這被看作是在中國現有體制下最有利于風電發展的政策選擇。
本報記者6月20日從國家能源局獲悉,國家能源局正在探索發展風電分散式接入,以讓中國風電發展突破電網建設滯后的瓶頸。同時,這種管理方式將使得風電資源并不特別豐富的地區也具有開發利用價值,將有利于擴大我國風電建設規模。
國家能源局人士對本報表示,國家能源局有計劃在近期發布通知,鼓勵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四川、重慶、廣東、廣西、貴州等地區盡可能多的開發風電資源。對于有條件進行分散式接入的風電大基地,國家能源局也持鼓勵的態度。他表示,這并不代表今后我國不再建設風電大基地,而是其建設將結合當地的產業發展和輸電通道建設來開展。
大基地向分散式轉變
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司副司長史立山此前已明確表示,未來我國將不再一味發展大型風電基地,也鼓勵分散式開發。
我國在2008年開始建設風電大基地,迄今已建設了八大風電基地。但由于電網建設滯后,風電并網困難、棄風嚴重、事故頻發,不僅讓風電企業蒙受損失,也導致資本市場不看好風電產業,限制了風電產業的融資能力,不利于風電行業的發展。
“現在看,繼續依靠風電大基地的模式是發展不下去的。”業內人士說,“分布式發展是好事。”但分布式卻與分散式不同。
“風電的分散式接入與分布式有明顯的區別。”上述國家能源局人士稱,“這是在現行電力體制下,發展風電最具可行性的政策選擇。”
分布式不僅要能夠自發自用,還要可以向電網售電,但按照我國《電力法》的規定,一個供電營業區內只設立一個供電營業機構;供電營業機構持《供電營業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營業執照,方可營業。因此,用戶的售電行為違反我國現有《電力法》,這也成為分布式能源在我國發展的巨大體制束縛。
而與分布式相比,風力分散式接入則是將電力輸到電網,各發電企業仍然只與電網一家交易。在國家能源局于今年5月召開的一次會議上,也提出了“所發電力全部上網,暫不考慮直供、自發自用方式”。此外,對于發電企業來說,采用分散式接入仍享受國家補貼。因此,這種模式并未改變現有的利益格局,只是規模要比大基地小很多。
然而,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家能源局一方面在現有法律下推進風電的分散式接入,另一方面也在開展《電力法》的修改工作,尋找分布式能源發展的突破口。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本報表示,隨著新能源發展的逐步深入,未來將不可避免地觸碰到體制問題,而這將是一個各方利益博弈的過程。至于博弈能在多大程度上改變現有的體制,他表示前景并不樂觀。
更符合有序發展
對于風電分散式接入的定義,國家能源局則傾向于規定其最高電壓等級到110千伏,以配電網為主,不再上到輸電網,任何含有遠距離輸送模式的都不算是分散式接入。
國家電網能源戰略與規劃研究所所長白建華表示,110千伏屬于較低的電壓等級,傳輸的距離很近。資料顯示,110千伏電網輸送距離在100千米左右,意味著風電分散式接入將就近消納。
因此,對于不適合規模化開發,但資源條件又比較好的局部地區,國家能源局將采取這種低電壓等級的接入,在本地電網范圍內消納。
而隨著風電技術的不斷進步,低風速地區也成為我國未來風電開發的重點區域。國家能源局人士介紹,我國風機設備制造商已經可以制造適合在低風速區運行的風機設備,而且目前正在研制適合平均風速在5.8米—5.5米/秒的地區運行的風機,而這將擴大我國可開發的風電資源量。“如果這個技術上取得突破,各個地區的開發規模都不會小。”上述國家能源局人士說。
他還表示,國家能源局有計劃在近期發布通知,鼓勵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四川、重慶、廣東、廣西、貴州等地區盡可能多的開發風電資源。
“中東部地區原來覺得不能利用的風電資源現在都可以利用了,風機的價格也下降了,各個地區發展風電的積極性也比較高,所以國家能源局愿意鼓勵這些地區發展風電。”上述人士說。
他同時表示,如果現在建設風電大基地的地區具備搞分散式接入的條件,國家能源局也將鼓勵其發展。由于這些地區離負荷中心比較近,而且在配電側上網對電網的影響基本上是零,完全可以搞分散式接入。另外,國家能源局并未放棄發展風電大基地的思路,而是以后的風電集中開發要結合當地產業的發展和輸電通道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