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地方發改委獨家獲悉,國家能源局已經初步提出了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方案,細節有待進一步討論。
??? 前述地方改委的一位官員介紹,在控制目標上,既要控制能源消費總量,也要控制用電總量;在指標分解上,全國將被劃分為5類地區,每一類地區對應不同的能源消費增速;在考核上,遵循先定性后定量的原則。
??? “我們支持這種做法,但現在已經有了節能指標的約束,在設置總量目標時應考慮地方的實際承受能力,循序漸進,以保證不對地方的經濟和居民生活產生太大影響。”一位地方經信委官員對本報表示。
??? 記者獲悉,國家能源局已在全國五類地區開完座談會,征求了地方的意見。
??? 能源總量和用電總量“雙控”
??? 關于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目標值有多個版本。根據清華大學氣候變化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齊曄介紹,2010年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為32.5億噸標煤,根據國家確定的“十二五”GDP年均7%的增速和16%的節能目標,那么國家到2015年的能源消費總量為38.3億噸左右。
??? 但由于GDP的增速可能會突破7%,所以能源消費總量可能會高于38.3億噸。前述地方發改委官員對本報分析,“根據專家估計十二五的GDP增速可能會達到8.5%左右,那么對應的能源消費總量則為41億噸標煤。”
??? “在此目標約束下,未來五年的能源年均增速在4.8%,能源消費彈性系數是在0.56%。”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分析,“不管目標最后定多少,有一個問題不容回避,就是我們的能源統計遠遠跟不上,不但滯后于現實需要,而且還存在部分不真實的情況。”
??? 前述地方經信委官員介紹,國家在2010年的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為32.5億噸,但實際上各地匯總加起來的數據遠不止于此,要多出七八億噸,“這和GDP的統計數據存在的問題是一樣的。”
??? 對此,前述地方改委官員透露,國家發改委已經提出對策,即實行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同時,也控制用電量的“雙控”方案,理由就是在能源消費的統計數據中,電量的消費數據相對最為準確,也難以造假。
??? 一位資深能源研究專家的計算表明,在GDP增速為8.5%的情況下,那么電力的彈性系數為1%左右,它對應的用電總量大概在6.3萬億度電左右。
??? 分解和考核方法初定
??? 獲悉,國家發改委已經初步擬定了能源消費總量分解和考核的辦法。
??? 前述地方發改委官員介紹,分解的方法就是核定基數,分解增量,也即核定全國和各地的能源消費基數,然后把未來新增加的能源量分解到地方。
??? “國家首先依據各地的GDP發展水平、產業結構、財政收入、能源結構、節能指標、新能源發展水平等多種因素,將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分成五類,每類地區規定一個合適的能源消費的增長速度。”前述地方發改委官員透露。
??? 他進而指出,這五類地區的能源增速指標要與各地進一步銜接,最終的結果是每個地區都是不同的能源消費增速,“具體而言,在銜接時遵循三個原則,即能源消費和電力消費彈性系數、增長速度和增長水平都要低于十一五期間的水平”,這也意味著該指標的確定是一個中央與地方反復溝通的過程。
??? 據了解,國家在進行指標分解時也充分考慮到了各地的差異,各地將承擔“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即東部地區能源消費和用電量要比十一五有所下降,中部地區可以持平,西部地區可以適當提高一些,以此來保證分配的公平。
??? 分解之后的考核機制更加引人關注。前述地方經信委官員對本報分析,“地方發展經濟的愿望依然十分強烈,8.5%的增速依然有可能被突破,但如果在確定節能指標的基礎上,再限制地方的能源總量,這意味著就框定了地方GDP的增速,這必然遭到地方的反對。強行推行這一政策的話,就會出現不少地方在能源基數上做文章的問題。”
??? 因此,他建議國家在推行這一制度上應當循序漸進,不能一步到位。據本報了解,國家發改委基本上采納了地方的建議,或將對能源消費總量的考核施行先定性、再定量的考核。
??? “所謂定性考核就是看地方有沒有制定控制能源消費的方案,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采取切實有力的措施。”前述地方經信委官員解釋,“而所謂定量的約束將更為直接,就是給你定一個指標,看你能否完成。”
??? 此前,國家能源局規劃司司長江冰曾公開表示,在考核機制上,也將為地方“開一個口子”,以體現鼓勵可再生能源及能源節約的政策,各地在水電、風電、太陽能及能源綜合利用方面的新增能源消費量將在節能減排目標考核中扣除。
??? 也有地方官員建議,能源消費總量的控制并非易事,還需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這一政策與應對氣候變化政策之間如何搭配、能源統計體系如何進一步完善,又如在手段上能否探索更多的法律和市場手段。
??? 對最后一點,林伯強建議,國家應該在“十二五”期間大力推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這是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一個很好的抓手,以此杜絕不必要和不合理的能源消費。
??? 前述地方改委的一位官員介紹,在控制目標上,既要控制能源消費總量,也要控制用電總量;在指標分解上,全國將被劃分為5類地區,每一類地區對應不同的能源消費增速;在考核上,遵循先定性后定量的原則。
??? “我們支持這種做法,但現在已經有了節能指標的約束,在設置總量目標時應考慮地方的實際承受能力,循序漸進,以保證不對地方的經濟和居民生活產生太大影響。”一位地方經信委官員對本報表示。
??? 記者獲悉,國家能源局已在全國五類地區開完座談會,征求了地方的意見。
??? 能源總量和用電總量“雙控”
??? 關于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目標值有多個版本。根據清華大學氣候變化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齊曄介紹,2010年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為32.5億噸標煤,根據國家確定的“十二五”GDP年均7%的增速和16%的節能目標,那么國家到2015年的能源消費總量為38.3億噸左右。
??? 但由于GDP的增速可能會突破7%,所以能源消費總量可能會高于38.3億噸。前述地方發改委官員對本報分析,“根據專家估計十二五的GDP增速可能會達到8.5%左右,那么對應的能源消費總量則為41億噸標煤。”
??? “在此目標約束下,未來五年的能源年均增速在4.8%,能源消費彈性系數是在0.56%。”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分析,“不管目標最后定多少,有一個問題不容回避,就是我們的能源統計遠遠跟不上,不但滯后于現實需要,而且還存在部分不真實的情況。”
??? 前述地方經信委官員介紹,國家在2010年的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為32.5億噸,但實際上各地匯總加起來的數據遠不止于此,要多出七八億噸,“這和GDP的統計數據存在的問題是一樣的。”
??? 對此,前述地方改委官員透露,國家發改委已經提出對策,即實行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同時,也控制用電量的“雙控”方案,理由就是在能源消費的統計數據中,電量的消費數據相對最為準確,也難以造假。
??? 一位資深能源研究專家的計算表明,在GDP增速為8.5%的情況下,那么電力的彈性系數為1%左右,它對應的用電總量大概在6.3萬億度電左右。
??? 分解和考核方法初定
??? 獲悉,國家發改委已經初步擬定了能源消費總量分解和考核的辦法。
??? 前述地方發改委官員介紹,分解的方法就是核定基數,分解增量,也即核定全國和各地的能源消費基數,然后把未來新增加的能源量分解到地方。
??? “國家首先依據各地的GDP發展水平、產業結構、財政收入、能源結構、節能指標、新能源發展水平等多種因素,將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分成五類,每類地區規定一個合適的能源消費的增長速度。”前述地方發改委官員透露。
??? 他進而指出,這五類地區的能源增速指標要與各地進一步銜接,最終的結果是每個地區都是不同的能源消費增速,“具體而言,在銜接時遵循三個原則,即能源消費和電力消費彈性系數、增長速度和增長水平都要低于十一五期間的水平”,這也意味著該指標的確定是一個中央與地方反復溝通的過程。
??? 據了解,國家在進行指標分解時也充分考慮到了各地的差異,各地將承擔“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即東部地區能源消費和用電量要比十一五有所下降,中部地區可以持平,西部地區可以適當提高一些,以此來保證分配的公平。
??? 分解之后的考核機制更加引人關注。前述地方經信委官員對本報分析,“地方發展經濟的愿望依然十分強烈,8.5%的增速依然有可能被突破,但如果在確定節能指標的基礎上,再限制地方的能源總量,這意味著就框定了地方GDP的增速,這必然遭到地方的反對。強行推行這一政策的話,就會出現不少地方在能源基數上做文章的問題。”
??? 因此,他建議國家在推行這一制度上應當循序漸進,不能一步到位。據本報了解,國家發改委基本上采納了地方的建議,或將對能源消費總量的考核施行先定性、再定量的考核。
??? “所謂定性考核就是看地方有沒有制定控制能源消費的方案,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采取切實有力的措施。”前述地方經信委官員解釋,“而所謂定量的約束將更為直接,就是給你定一個指標,看你能否完成。”
??? 此前,國家能源局規劃司司長江冰曾公開表示,在考核機制上,也將為地方“開一個口子”,以體現鼓勵可再生能源及能源節約的政策,各地在水電、風電、太陽能及能源綜合利用方面的新增能源消費量將在節能減排目標考核中扣除。
??? 也有地方官員建議,能源消費總量的控制并非易事,還需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這一政策與應對氣候變化政策之間如何搭配、能源統計體系如何進一步完善,又如在手段上能否探索更多的法律和市場手段。
??? 對最后一點,林伯強建議,國家應該在“十二五”期間大力推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這是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一個很好的抓手,以此杜絕不必要和不合理的能源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