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能源匱乏,一次能源自給率低,節約用電十分必要。”福建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其中,居民用電占福建省用電量的20%左右,挖掘居民節電潛力,對節能工作意義重大。
“除了促進節能減排,推廣峰谷分時電價對居民而言也更實惠。”該負責人表示,居民生活作息時間有一定的規律性,一天之中,大家用電比較集中的時段是居民用電高峰時段(簡稱峰時段),其余時段為居民用電低谷時段(簡稱谷時段)。通常而言,居民用電峰時段的成本比用電谷時段的成本高許多,如果居民減少不必要的電力消費,或者減少高峰時段的電力消費,不但能夠降低家庭的電力消費支出,而且能夠節約社會資源。
2012年7月1日,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福建省在實行居民用電階梯電價的同時,推出了居民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政策。但是,很多居民對這一政策知曉度并不高,如何辦理居民峰谷分時電價?哪些居民適合辦理峰谷分時電價?日前,福建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對相關政策進行解讀。
問:峰谷分時電價的時段怎樣劃分?
答:目前福建省居民峰谷電價時段為:峰時段8:00-22:00,谷時段22:00-8:00。
問:峰谷分時電價分別為多少?
答:月用電量為0-200千瓦時,未申請峰谷分時電價用戶電價為0.4983元/千瓦時,申請峰谷分時電價用戶峰電價和谷電價分別為0.5283元/千瓦時和0.2983元/千瓦時;月用電量為201-400千瓦時,未申請峰谷分時電價用戶電價為0.5483元/千瓦時,申請峰谷分時電價用戶峰電價和谷電價分別為0.5783元/千瓦時和0.3483元/千瓦時;月用電量401千瓦時以上的,未申請峰谷分時電價用戶電價為0.7983元/千瓦時,申請峰谷分時電價用戶峰電價和谷電價分別為0.8283元/千瓦時和0.5983元/千瓦時。
顯然,與未申請峰谷分時電價的用戶相比,申請峰谷分時電價的用戶在峰時段的用電每度電要多付3分錢,但在谷時段的用電每度電要少付0.2元錢。
問:是否強制居民必須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答:目前居民峰谷分時電價由居民自愿申請執行。
問:哪些用戶可以申請實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
答:并不是所有居民都可以申請實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目前階段,只有“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可申請執行峰谷分時電價。“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在申請并安裝了智能電表(由供電企業免費提供和安裝調試,可自動記錄居民用戶每月峰時段和谷時段的用電量)后,就可申請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而另一類“合表”居民用戶,供電企業按居民用戶的總表用電示數按合表電價(0.533元/度)向該類居民居住小區的物業或社區服務機構計收電費,然后居民分攤電費和必要的線損電費。由于供電企業沒有直接抄表到戶,無法準確計量各個居民用戶的實際峰谷電量,所以無法執行居民階梯電價,也不能申請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問:哪些居民用戶適合申請峰谷分時電價?
答:按照目前福建省居民峰、谷時段的電價水平測算,居民用戶每月谷時段用電量超過總用電量的13.1%,申請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才會合算,谷時段電量比例越高越合算。所以,從時間段來說,夜間用電量大的居民用戶,申請峰谷分時電價會劃算些。
舉一個例子,假設一個居民家庭月電量600度,其中峰時段用電300度,谷時段電量300度,其谷時段電量比重達到了50%,如果不申請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則其當月電費支出=第一檔電量200×0.4983+第二檔電量200×0.5483+第三檔電量200×0.7983=369元;如果申請執行了峰谷分時電價,則其當月電費支出=369+峰電量300×0.03+谷電量300×(-0.2)=317.98元,可節約電費51.02元。
問:申請執行了峰谷分時電價是否可以隨時申請退出?
答:目前居民申請峰谷分時電價執行后滿一年方可申請退出。
問:“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如何申請辦理峰谷分時電價?
答:有兩種途徑:
一是在營業廳辦理:戶主本人辦理需提供戶主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委托書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非“實名制”用戶需要先辦理過戶,再申請峰谷分時電價。
二是95598網站申請:“實名制”用戶可登錄95598互動服務網站,先進行注冊,綁定戶號(需驗證密碼),選擇業務辦理類型,填寫相關信息,上傳身份證掃描件,辦理結果將會短信通知用戶。
“實名制”用戶是指用戶在供電企業客戶檔案中登記的戶名、身份證號碼與戶主身份證信息相匹配的用戶。
問:“一戶一表”用戶申請辦理后多久可以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答:已安裝智能電能表并設定好峰谷時段的用戶,供電企業在1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受理申請后的第一個抄表日起的用電量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已安裝智能電能表而未設定好峰谷時段的用戶,供電企業在1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用戶智能表峰谷時段的設定,設定結束后第一個抄表日起的用電量執行峰谷分時電價;
未安裝智能電能表的用戶,供電企業在1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安排換表并設定峰谷時段的,換表后的用電量起按峰谷電價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