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達克通訊社8月13日訊,據江西地方媒體報道,江西省將對電動汽車用電實行扶持性電價政策,其中居民住宅小區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共停車場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目前執行“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類用電價格。
據悉,江西省將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
此外,江西省還將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電動汽車在電力系統用電低谷時段充電,提高電力系統利用效率,降低充電成本。
江西省明確表示,要在國家及地方政府通過財政補貼、無償劃撥充換電設施建設場所等方式降低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氣)汽車使用成本。
此前,江西省南昌、宜春、上饒、撫州、萍鄉、贛州和九江七個城市進入國家首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市行列。至2015年,江西計劃推廣應用5300輛以上新能源汽車;合理規劃充電配套設施布局,分布建設4座純電動汽車充換電站、30個電池配送站、680個純電動汽車充電柱和20家維修服務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