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邢祺欣 陸肖肖 北京報道
冬季用電高峰要來了。
根據中電聯的數據顯示,10月份,國內東、中、西部與東北地區的全社會用電量增速分別達到3.1%、-0.5%、2.3%和4.4%,總體較去年呈上漲態勢。
凜冬將至,中國會如部分歐洲國家一樣出現用電荒的困境嗎?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從目前電力裝機的情況來看并不存在電力短缺的問題。在長江流域枯水期結束,確立煤電聯動機制以及新能源電力調度與并網措施調整以后,冬季電力保障就不會存在太大問題,電廠完全扛得住這個冬天。即使出現限電問題,那也只會是短時間和小范圍的現象,民用電不會受到影響。”
18個省份全社會用電量增速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據中電聯統計,1-10月,國內東、中、西部與東北地區的全社會用電量分別達到33578、13779、20700和3702億千瓦時,增速分別為2.5%、7.5%、4.2%和0.6%。
分省份來看,1-10月份,除新疆、遼寧、上海、廣西和廣東外,其他省份全社會用電量實現正增長,有18個省份全社會用電量增速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全社會用電量增速前5位的省份中,西藏增速為20.5%,云南增速為12.5%,安徽增速為10.6%,湖北增速為8.3%,河南增速為8.3%。
北京特億陽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總裁祁海珅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很多省份用電量出現增長是一個很積極的現象,這說明各地的經濟發展已經復蘇,并在快速增長。有些省份比如內蒙古,為了限制電力的消耗,陸續取消了高耗能項目的優惠電價,甚至一些不是高耗能產業,但是有優惠降價的項目也都取消了。”
根據此前國務院在10月份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發布會上的介紹,1—10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4.0%,比1—9月份加快0.1個百分點。分三大門類看,采礦業增加值同比增長7.9%,制造業增長3.4%,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增長5.5%。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同比增長8.7%,比1—9月份加快0.2個百分點。
其中,新能源汽車、太陽能電池、移動通信基站設備等綠色智能產品產量同比分別增長108.4%、35.6%、19.3%。10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5.0%,比三季度加快0.2個百分點;環比增長0.33%。
根據國家能源局的數據顯示,1-10月,全社會用電量累計7176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8%。分產業看,第一產業用電量94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9%;第二產業用電量4708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7%;第三產業用電量1247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2%;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量1124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2.6%。
祁海珅認為,用價格杠桿去調節用電需求是解決用電難問題的關鍵。“很多地方在峰、谷、平的用電基礎上,又增加了尖峰和深谷的電價計算新模式,這就大幅度地調整了用電結構需求。供給端這邊,我國也在一直在進行煤炭保供工作,新能源的裝機也是屢創新高,包括當前對儲能項目的配置布局,讓各方都可以來參與電力調配,一起來共同經營電力產業,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
多地電價計算模式將迎調整
伴隨著用電量的上升,多地電價也出現了調整。
河南發改委在11月7日發布的一則征求意見中表示,要適當擴大分時電價執行范圍,完善峰谷電價機制,實施季節性電價機制,在恢復尖峰電價的同時繼續執行現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與以往的政策相比,季節性電價與尖峰電價的實施時間從2021年有關文件中的1、2、7、8月,改為每年1月、7-8月與12月執行。
其中,季節性電價的峰平谷電價比例也從2021年的1.74:1:0.5調整為1.71:1:0.47。此后,河南發改委還將根據電力供需關系和發、用電成本等情況,適時調整季節性峰平谷比價或暫停執行季節性電價,該征求意見也將自2022年12月1日起執行。
此外,山東省發改委也在11月初發布的關于征求《山東省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中提出,2023年山東代購電將與現貨銜接,代理購電用戶代理購電價格、容量補償電價將在高峰時段上浮70%、低谷時段下浮70%。在1千伏及以上代理購電用戶中建立尖峰電價和深谷電價機制,即尖峰時段上浮100%、深谷時段電價標準為0。
隨著用電需求的攀升,不被看好的火電再次體現了傳統發電的主體作用,這是否代表新能源發電始終無法將其替代?祁海珅表示,“從目前來看,火力發電還是承擔保供責任的大頭,但是隨著一些儲能項目配套設施的完善與虛擬電廠的設立,未來新能源發電挑起大梁的時間也不再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