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求對今年以前立項并開展建設的住宅項目進行整改,以實現業主用電“一戶一表”。目前,開發商及業主就整改是否為強制要求及整改費用由誰承擔存在爭議
用電問題涉及千家萬戶,四川省成都市政府今年全面推行的電表“一戶一表”惠民工程受到了廣大市民的支持和好評。然而近期,記者陸續接到成都市部分樓盤業主反映稱,因開發商并未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一戶一表”整改,他們因此拒絕收房。開發商該不該進行“一戶一表”整改?整改費用由誰出?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業主反映
小區電表未實現“一戶一表”
富麗錦城(查看地圖)小區是四川藍光和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光公司)在成都市開發的一個住宅項目,目前正在交房。近日,該小區4棟業主梁先生及另外一名業主通過致電及在中國消費網四川頻道上留言的方式向記者反映稱,由于該小區并未達到政府規定的電表“一戶一表”的要求,他和許多業主拒絕收房。藍光公司在成都市開發的富麗東方(查看地圖)、富麗花城(查看地圖)、凱麗美域(查看地圖)等小區的業主近日也向記者反映了同樣的問題。
業主們要求維權的依據是《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建委成都電業局關于成都市新建住宅電力戶表工程建設標準及實施意見的通知》(即成辦發〔2007〕96號,以下簡稱96號文)。該文件于去年10月31日下發、今年1月1日實施,其中第3條第7款規定:“對于在本辦法實施前已開展建設工作并將于2008年1月1日后交付使用的住宅,由于未嚴格履行上述建設要求,應進行必要的整改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實現一戶一表貿易結算。”
記者調查發現,上述住宅項目都是今年1月1日前立項并開工建設的。9月3日,藍光公司營銷中心副總經理楊斌向記者證實,因“一戶一表”問題而拒絕收房的業主的確不少,不過小區已通過成都市電業局驗收,說明這些項目已達到交房條件。記者事后從成都市電業局得到證實,對上述今年1月1日已立項并開工建設的住宅項目,該局并未按照96號文第3條第7款的規定進行驗收。
電力部門表示
“一戶一表”讓業主受惠
業主為何如此關注“一戶一表”問題?記者調查發現,這與成都市目前兩種電費貿易結算方式并行、兩種電價政策并存有關。兩種結算方式分別為總表結算、“一戶一表”結算,前者即電業局只針對小區總表進行結算,如何分攤是物管與業主間的事;后者即電業局直接與業主結算,沒有物管這一中間環節。相應地,電價也有兩種標準,即針對總表結算方式終端用戶執行的統一標準為每度0.5224元,針對“一戶一表”用戶則實行谷段優惠及階梯遞增電價,每度最低0.151元、最高0.6324元。
凱麗美域業主胡先生對記者說:“‘一戶一表’不僅可以讓廣大業主享受電價優惠政策,還可杜絕物管結算電費時的亂加價行為,甚至還能避免他人竊電而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經濟損失。而且由于總表電表往往容量不夠,用電高峰時段如果業主普遍開空調等大功率家電,一開就跳閘。房子一住就是幾十年,家庭用電并非小事,因此我們堅決要求開發商嚴格落實‘一戶一表’政策。”
9月12日,成都市電業局營銷部副主任肖欣告訴記者,實行“一戶一表”確實可避免業主與物管、業主與業主之間在用電方面容易產生的一些糾紛。至于電價方面,據該局測算,月用電量在150度至200度之間,“一戶一表”用戶支付的電費相對于“總表”結算方式的終端用戶而言要少些;月用電量超過這一范圍的,“一戶一表”用戶支付的電費反而多些。
●法律爭議
整改是否為強制要求
推進新建住宅小區“一戶一表”工程,是成都市建設委員會下設的成都市公共設施配套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之一。9月12日,該辦公室副主任陶暉向記者介紹說,按照政府、單位、個人共同出資的原則,成都市政府于2000年至2002年間曾一度集中實施“一戶一表”電力戶表改造工程,今年1月1日起再度大力推行這項惠民工程,旨在進一步減少電費結算中間環節,方便居民生活。
調查過程中,記者通過相關渠道拿到了一份藍光公司及其他開發商于9月4日聯名向成都市政府遞交的緊急報告。該報告建議政府明確“一戶一表”整改小區的范圍以“2008年1月1日立項”為準,而非“2008年1月1日交付使用”;暫緩執行“2008年1月1日前立項的小區應進行‘一戶一表’整改工作”的規定。
成都市建委、成都市電業局如何看待96號文的相關規定呢?陶暉告訴記者,開發商和業主對這一條款的認識均存在誤區,該條款事實上并非強制性規定,因此是否整改、如何整改應由開發商和業主自行協商。
上述條款到底是不是強制性規定?中國消費網四川頻道常年法律顧問何佳林律師及多名法律界人士認為,該條款屬于強制性規定。何律師認為,96號文是依據地方法規《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制定并由成都市政府辦公廳轉發的,屬政府規章范疇,且根據《立法法》相關規定,該條款具有溯及力。
何佳林還表示,從法律規則的角度來看,“應……”是強制性規則最常見的表達形式之一,此類規則要求社會關系參與者必須嚴格執行其規定的內容,不允許主體間自行協議解決問題。
整改費用該誰承擔
在向成都市政府遞交的緊急報告中,藍光公司等開發商稱,據不完全統計,成都市2008年1月1日前立項且今年內交付使用的房屋約10萬套,若全部整改為“一戶一表”約需資金3億元,其中僅藍光公司就需投入5000萬元左右(查看地圖)。
巨額整改費用到底該誰承擔?凱麗美域業主胡先生認為應由開發商承擔,因業主支付的房價中已包含電表安裝等費用。他同時認為,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除必須滿足合同約定的條件外,還得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否則業主有理由拒絕收房。
楊斌說,藍光公司即將交付使用的1.6萬套房屋均面臨“一戶一表”整改問題,這些房屋在前期銷售時雖已將電表安裝等費用計入房價,但該房價并不包含“一戶一表”整改費;整改工程事實上是一項新工程,因此這筆費用不能全由開發商出。
何佳林律師認為,整改費用本應全部由開發商承擔,因為經營風險和企業利潤本來就是密不可分的,開發商應承擔國家或地方相關政策的調整可能帶來的經營風險。他同時表示,從共建和諧社會角度出發,從當前房地產市場現狀來看,開發商和業主分攤一部分、政府補貼一部分,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陶暉就此談到,整改費用由誰承擔,這是一個民事法律問題,應由開發商和業主自行協商,政府職能部門不便干預。他同時透露,成都市政府目前尚未針對是否會補貼一定整改費而出臺相關政策,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成都市已有部分與上述小區情況相同的小區已開始實施“一戶一表”整改工作,費用全部由開發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