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俗話說,不進監獄的大門,不知自由的寶貴。可現實生活中,卻總有這樣一些人在刑滿釋放重獲自由后,仍不知安分守己、誠心悔過,再次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 廣平縣雙廟鄉北溫村村民王某就是這樣一個人。他好逸惡勞,曾在2003年、2006年、2007年因盜竊被勞教兩次,判刑八個月一次。今年3月17日至22日凌晨,王某攜帶工具盜竊電表共計39塊,以每塊8元的價格賣給廢品收購站,得贓款300余元,用于個人揮霍。經鑒定,被盜電表總價值為人民幣1080元。
???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已構成盜竊罪,系累犯,且盜竊數額較大,應當從重處罰。但因被告人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追繳贓物,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較小,又當庭自愿認罪,廣平縣法院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管麗敏 管會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