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下達2014年光伏發電年度新增建設規模的通知》,《通知》指出2014年光伏發電全年新增備案總規模140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800萬千瓦,光伏電站600萬千瓦。
中國電力新聞網記者梳理發現,在各地區2014年新增光伏發電建設規模上,超過100萬千瓦規模的省份地區有5個,分別是山東120千瓦,江蘇120千瓦,浙江120千瓦,河北100萬千瓦,廣東100千瓦。重慶最少,只有1萬千瓦。
從分布式光伏和光伏電站的裝機分布來看,上海、重慶兩市把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全部“押寶”到分布式光伏領域。而光照條件較好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則將規劃全部給了光伏電站。
《通知》顯示,包括17個省市地區光伏電站的規模大于分布式光伏,內蒙古、新疆、青海、甘肅、寧夏等光伏大省的新增光伏規模的80%以上分配給光伏電站。
《通知》指出,2014年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是在綜合考慮各地區資源條件、發展基礎、電網消納能力以及配套政策措施等因素基礎上確定,要求各省(區、市)2014年新增享受國家補貼資金的光伏發電項目備案總規模原則上不得超過下達的規模指標,超出規模指標的項目不納入國家補貼資金支持范圍。個人在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受到地區規模指標限制時,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可向國家能源局申請增加相應規模指標。鼓勵各地優先備案采用新技術、新產品的光伏發電項目。
對于甘肅、青海、新疆(含兵團)等光伏電站建設規模較大的省(區),如發生限電情況,將調減當年建設規模,并停止批復下年度新增備案規模。對于青海省海西地區、甘肅省武威、張掖和金昌等地區,青海省和甘肅省能源主管部門安排新建項目時應關注棄光限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