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改文件的第三份配套細則發布,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增加安徽、湖北、寧夏和云南四個省級行政區域。
4月15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稱,《關于貫徹中發[2015]9號文件精神 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通知》近期下發。該文件部署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
這是電改9號文出爐后的第三份配套文件。此前傳聞中的大用戶直購電規范細則還沒有出臺。華北電力大學曾鳴教授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分析,跨省區的輸配電價試點接下來可能會開展,比如東北電網和華北電網整體試點,而不再安排電網內部省公司試點。
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擴容
電改的配套文件近期正在密集發布。
4月9日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完善電力應急機制做好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對臨時性減少高峰電力負荷、永久性節約電力負荷和轉移高峰負荷任務量進行適當調整。”
3月23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改善電力運行調節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的指導意見》,重申全額收購清潔能源電力。
去年國家發改委已在深圳市、內蒙古西部率先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深圳輸配電價改革還被認為是電改方案的預演,深圳已經有注冊售電公司,希望分羹改革帶來的紅利。
擴容后,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包括了安徽、湖北、寧夏、云南四省(區),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單獨核定輸配電價。
早在去年深圳開始試點輸配電價形成機制時,就有說法稱輸配電價改革將會陸續推廣到電力送出為主的省份,此次試點的四個省區并不都符合這一標準。
曾鳴分析說,新增試點的四個省區也各有特點,云南是水電大省,寧夏是火電為主,兩者都是電力送出為主的省份。安徽和湖北是華東電網和華中電網具有代表性的省公司,所以被納入了試點名單。
通過選取具有代表性的省電網試點,對其他省份都有參考價值。曾鳴認為,最早進行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深圳在電網、發電、用電特征上與其他地方不同,難以照搬到其它地方,加上這些各有特征的省份試點,基本上代表了所有類型的省網公司。
下一步區域電網或整體試點
深圳輸配電價改革可謂立竿見影。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于今年1月起正式實施。改革實施后,2015年深圳市輸配電價水平比2014年每千瓦時下降1.23分,這一改革成果直接帶來近期深圳商業電價的大幅下調。
不過深圳主要是城市工商用電為主的結構,被認為不具代表性,形成的經驗難以直接推廣。而就目前相對簡單的電壓、用電結構,也存在電價如何分擔普遍服務成本的機制問題待解。
輸配電價核定一直是以往電力改革的“黑箱子”,多年來也沒有明確的輸配電成本。輸配電價核定后,電網將只收取“過網費”,等于核定了電網企業的利潤率。真正實現“管住中間,放開兩頭。”
國家發改委的通知稱,我國鼓勵具備條件的其他地區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試點范圍以外地區也要同步開展輸配電價摸底測算工作,全面調查摸清電網輸配電資產、成本和企業效益情況,初步測算輸配電價水平,研究提出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工作思路。
國家發改委還提出,通過加快輸配電價改革,建立健全對電網企業成本約束和收入監管機制,對電網企業監管由現行核定購電售電兩頭價格、電網企業獲得差價收入的間接監管,改變為以電網資產為基礎對輸配電收入、成本和價格全方位直接監管。
同時,積極穩妥推進電價市場化,結合電力體制改革,把輸配電價與發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格由市場形成。
不過曾鳴認為,通過試點推動改革的方式不會變,估計跨省區的輸配電價機制接下來也會試點,比如推動東北電網和華北電網整體試點區域電網內的輸配電價,而不會再安排省公司試點。來源:一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