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自治區經信委獲悉,為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國家發改委日前印發通知,明確在深圳市、內蒙古西部開展試點的基礎上,將安徽、湖北、寧夏、云南省(區)列入先期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單獨核定輸配電價。
據悉,輸配電價改革將對電網企業監管由現行核定購電售電兩頭價格、電網企業獲得差價收入的間接監管,變為以電網資產為基礎對輸配電收入、成本和價格全方位直接監管。同時,積極穩妥推進電價市場化,把輸配電價與發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格市場化。
下一步,我區將加強有關部門之間的合作,扎實推進,協調電網公司配合做好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和摸底測算工作,確保相關工作順利進行。 來源:北極星電力網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