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意見》近日出臺,共6個部分32條。《實施意見》指出,電力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也是我省的支柱產業。當前我省電力工業面臨用電需求不足、用電成本較高、電力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不高、系統整體運行效率較低等問題,需要深入推進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供給效率,增強供給側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促進電力消納,推動供需矛盾的解決,為經濟社會發展增添新動力。
意見提出,大力推進我省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堅持市場導向、創新引領、綠色安全、科學監管的原則,通過調整優化電源電網結構、創新供用電模式、強化企業管理、降低供電成本、提升供電服務能力和水平等措施,實現電力供給安全、可靠、高效、清潔、廉價、便捷,帶動電力需求側改革,加大“電能替代”,促進電力消納,推動全省電力工業持續健康發展。
意見明確,優化電力產業結構,要科學確定發展目標,優化煤電項目布局,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淘汰落后產能,加快晉電外送通道建設。
創新電力供用市場化模式,要構建電力市場化體系,著力推進電價改革,完善市場化交易機制,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要搭建電力交易平臺,將電網企業承擔的交易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此外,在完善價格和結算機制、擴大電力直接交易、多途徑培育售電主體等方面也提出具體要求。
培育拓展用電市場,意見要求要擴大外送電范圍,建立協商機制,加強與受電省市的溝通協作,簽訂政府間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推動跨省區電力交易,發揮山西電力交易平臺功能,科學合理確定山西電網輸電費,更大程度地參與全國電力交易;還要大力推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等工作。
促進電力產業技術進步與合作交流,要推進關鍵技術創新,比如以低熱值煤清潔燃燒發電為重點,實施一批以煤炭清潔高效燃燒、脫硫脫硝、粉煤灰綜合利用等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實施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燃煤機組節能改造。
加強電力企業改革,重點要深化企業內部改革,逐步建立市場化用人制度,創新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才結構,嚴格績效管理;強化企業管理,就要以市場為導向,從基建、生產等環節提質增效,增強綜合競爭力。
完善電力監管,要創新電力監管方式,完善地方政府電力監管體系。同時建立電力運行監控應急信息平臺。 來源: 山西經濟日報(太原)
意見提出,大力推進我省電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堅持市場導向、創新引領、綠色安全、科學監管的原則,通過調整優化電源電網結構、創新供用電模式、強化企業管理、降低供電成本、提升供電服務能力和水平等措施,實現電力供給安全、可靠、高效、清潔、廉價、便捷,帶動電力需求側改革,加大“電能替代”,促進電力消納,推動全省電力工業持續健康發展。
意見明確,優化電力產業結構,要科學確定發展目標,優化煤電項目布局,促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淘汰落后產能,加快晉電外送通道建設。
創新電力供用市場化模式,要構建電力市場化體系,著力推進電價改革,完善市場化交易機制,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要搭建電力交易平臺,將電網企業承擔的交易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此外,在完善價格和結算機制、擴大電力直接交易、多途徑培育售電主體等方面也提出具體要求。
培育拓展用電市場,意見要求要擴大外送電范圍,建立協商機制,加強與受電省市的溝通協作,簽訂政府間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推動跨省區電力交易,發揮山西電力交易平臺功能,科學合理確定山西電網輸電費,更大程度地參與全國電力交易;還要大力推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等工作。
促進電力產業技術進步與合作交流,要推進關鍵技術創新,比如以低熱值煤清潔燃燒發電為重點,實施一批以煤炭清潔高效燃燒、脫硫脫硝、粉煤灰綜合利用等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實施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燃煤機組節能改造。
加強電力企業改革,重點要深化企業內部改革,逐步建立市場化用人制度,創新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才結構,嚴格績效管理;強化企業管理,就要以市場為導向,從基建、生產等環節提質增效,增強綜合競爭力。
完善電力監管,要創新電力監管方式,完善地方政府電力監管體系。同時建立電力運行監控應急信息平臺。 來源: 山西經濟日報(太原)